銀川市賀蘭縣政協反映,前不久,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貫徹落實《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每所中小學校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在中小學配備法治副校長可更深入更精準治理校園安全,對改善校園欺凌等問題有很大幫助。但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
法治副校長人員需要增補。以賀蘭縣為例,2019年下發的《關于調整賀蘭縣中小學幼兒園法治副校長的通知》,要求將中小學和公辦幼兒園進行全覆蓋,但寧夏交通學校、青松職業技術學校和民辦幼兒園因各種原因未安排法治副校長,近年來新增中小學、公辦幼兒園也未安排法治副校長,共涉及學校、幼兒園63所。
根據《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52號)要求,“派出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有關規定,為在偏遠農村地區、交通不便地區學校任職的法治副校長給予食宿、交通等補助”。目前,縣域內無食宿、交通補助規定,且無此項經費,更無配套制度,不利于偏遠農村地區、交通不便地區落實法治副校長制度。
考核機制需進一步明確。法治副校長工作職責已明確,但對法治副校長考核機制還不健全,導致出現“入不入校一個樣,盡不盡責一個樣,履不履職一個樣”的情況,無法發揮法治副校長最大作用,影響其工作成效。
賀蘭縣政協建議,擴大法治副校長覆蓋面。由政法部門牽頭遴選政治素質好、品德優秀、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人員補充到法治副校長隊伍中,教育部門提供未覆蓋學校、幼兒園具體情況,進一步完善調整法治副校長包校分工,將中專學校、中小學、幼兒園全部納入,實現公民辦全覆蓋,全面落實法治副校長制度。
賀蘭縣政協呼吁加大資金保障,將法治副校長補助納入教育部門年度預算,制定偏遠農村地區、交通不便地區法治副校長住宿費、交通補助費發放辦法,按次足額發放補助,保障其開展工作。政法部門牽頭參與法治副校長考核工作,派出機關將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納入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量,明確為考核內容。政法部門指導學校建立法治副校長工作評價制度,在進行評價時,充分聽取教職工、學生及學生家長意見,形成客觀、公正的評價結果,并將結果報送教育部門,由教育部門反饋派出機關。派出機關將學校作出的工作評價以及法治副校長的述職報告等作為考核其工作、晉職、晉級和立功受獎的重要依據
寧夏人大網 | 寧夏政府網 | 寧夏紀監 | 寧夏黨建網 | 寧夏財政廳 | 寧夏發改委 | 寧夏公安廳 | 寧夏環保廳 | 寧夏審計廳 | 寧夏衛生健康委員會 |
寧夏商務廳 | 寧夏農牧廳 | 寧夏水利廳 | 寧夏人保廳 | 寧夏交通廳 | 寧夏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寧夏文化和旅游廳 | 寧夏教育廳 | 寧夏科技廳 | 寧夏工業和信息化廳 |
寧夏民政廳 | 寧夏招商網 | 寧夏文明網 |
民進寧夏委員會 | 臺灣民主自治同盟 | 全國工商聯 | 93學社中央委員會 | 中國致公黨 | 中國農工民主黨 | 中國民主促進會 | 中國民主建國會 | 中國民主同盟 | 民革中央委員會 |
農工黨寧夏委員會 | 寧夏工商聯 | 寧夏九三學社 | 民建寧夏委員會 |